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重要论述为指引,不断扩大慈善事业的群众基础,积极推动慈善组织创新发展,努力构建组织化、多元化、智慧化、规范化的慈善事业发展新格局。截至目前,全省登记认定慈善组织1364家,位居全国第二;慈善信托200单,合同金额规模达到11.96亿元,位居全国第一。
持续深化改革,释放慈善组织活力。2014年,浙江省按照“放管服”改革精神,下发《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探索以部分委托方式向各市、县(市、区)民政局下放由内地居民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基金会登记管理权限,取消全省性基金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审批。目前全省有基金会938个,较2012年翻了两番,在助教助学、扶贫济困、帮老助残、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6年,浙江启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对慈善组织政务办事事项进行优化、简化,探索开展“慈善组织认定一件事联办”“基金会设立一件事联办”等方便慈善组织的创新举措,促进慈善组织加快发展。2021年是浙江数字化改革元年,慈善领域改革迈向新征程。浙江迭代打造“浙里有善”“浙里捐赠”“志愿浙江”等一批数字平台,全面整合慈善资源,系统重塑慈善业务流程,畅通民政部门与财政、税务、红十字会、慈善组织的信息共享,为慈善组织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加强政策创制,打造最优发展环境。2016年,慈善法颁布实施后,浙江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地方性慈善法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促进和规范慈善组织发展,强化慈善组织内部治理、行业自律和事中事后监管,为慈善组织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2020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大力推动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工作,加快培育发展不同类型的慈善组织,基本形成覆盖公益慈善各个领域、布局合理的现代慈善组织发展格局。2021年,中央赋予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重大使命,浙江省委高站位谋划,出台《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作出全面打造“善行浙江”的战略部署,慈善组织发展进入快车道。成立由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等11个部门组成的第三次分配工作专班,全力推进第三次分配工作,研究起草《关于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的若干意见》,高起点推进慈善组织发展,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
搭建平台载体,夯实慈善基层基础。2017年,按照强强联合的原则,成功改革重组了省慈善总会和省慈善联合会,成立了“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进一步优化慈善资源配置。慈善会系统组织开展“千万工程”,全省在1000余个乡镇(街道)和10000余个村(社区)建立了慈善工作站点。倡导成立杭州市基金会发展促进会,促进基金会行业自律机制建设,健全行业运作规范,加强对行业的服务,有力提升了基金会行业专业水平和社会公信力。积极探索区域慈善发展新模式,在全省建立101家以培育慈善组织、孵化慈善项目、对接慈善资源、弘扬慈善文化、培养慈善人才为主要任务的慈善基地,实现市、县全覆盖。2017年,浙江省民政厅联合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下发《关于在全省推进“邮善邮乐”网上慈善超市建设的通知》,积极推进慈善超市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全面推行“线上慈善超市+线下邮政服务点”模式,搭建困难群体和慈善人士双向互通、精准便捷的网络慈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