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通知|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关于收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公示稿)有关社会工作相关描述反馈的通知

202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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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社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公示稿)(以下简称《大典》公示稿),其中有关社会工作的相关描述引发了社会工作界的广泛关注。

 为推动社会工作在中国本土环境下有更加准确、清晰的界定,根据人社部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公示稿)进行公示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协会现就参与《大典》公示稿意见反馈事项通知如下:

一、反馈方式

(一)自行反馈

 会员单位根据《公告》中的相关规定,在指定公示期(2022年7月11日至21日)内,自行将《大典》公示稿修改建议表(后附)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人社部反映。电子邮件以发送时间为准,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子邮件发至邮箱:cetticdd@mohrss.gov.cn

 信函邮寄至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职业分类和标准开发处(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路3号)。

(二)集中反馈

  会员单位将《大典》公示稿修改建议表(后附)填写后于7月18日17:00前发送至协会指定邮箱(邮箱地址:caswe2010@163.com,协会汇总反馈建议后在7月21日前反馈至人社部。

二、反馈要求

 有关《大典》公示稿意见反馈的要求详参《公告》相关规定:    

(一)反馈意见应尽量符合职业分类原则。职业分类有其内在的科学性、客观性、整体性,原则上不宜对归类进行较大幅度调整。职业信息描述应符合规范性要求。

(二)原则上不再受理新增类别、新增职业及工种相关建议。如有此方面的建议,待今后征集新职业信息时另行申报。

(三)反馈意见时,应提供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沟通联系。以机构名义反馈意见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意见的,应注明所从事的职业、职务(职称)并署名。


   

   
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    
2022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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