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国际社会工作日是全球社会工作者的共同节日,2021年国际社会工作日是3月16日。今年的主题是“Ubuntu(仁爱-美美与共):我因我们而存在–加强社会团结和全球联结”,聚焦人与人、与环境之间的相互联系性及团结的必要性。世界各地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教育工作者将采取各种形式庆祝这一节日。日前,民政部发出《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号召大家以“汇聚社工力量 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开展多种活动,宣传展示社会工作在助力乡村振兴、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协同社会治理等方面取得的良好成效。
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一直重视国际社会工作日的纪念和宣传活动,多年来各会员单位结合实际开展了多种类型的活动,促进了社会工作在我国的传播和发展。在第十五个国际社会工作日到来之际,协会号召各会员单位、广大社会工作师生动员起来,积极响应民政部的要求,团结带领广大社会工作机构和社会工作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发挥社会工作优势,推动社会工作在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方面积极担当、主动作为,以卓越的服务成效树立社会工作专业形象,提升社会工作的社会认同,在新起点、新征程上实现中国特色社会工作全面发展。
请各会员单位以乡村振兴为主线,以社会工作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为焦点,在活动日期间(3月16 –22日)卓有成效地开展相关活动,为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做出新的努力。
请各会员单位在3月31日前将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报协会办公室,协会将总结典型活动上报给民政部及有关部门。
联 系 人:秦小峰 史越
电 话:010-6276-8827
回复邮箱:caswe_gjsgr@126.com
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
2021年3月4日
附件:
民办函〔2021〕10号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
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展示社会工作发展成果,推动社会工作事业发展,民政部决定3月中旬组织开展2021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汇聚社工力量 助力乡村振兴
二、活动目标
凝聚团结广大社会工作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宣传展示社会工作在助力乡村振兴、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协同社会治理等方面取得的良好成效,进一步弘扬社会工作专业精神,树立社会工作专业形象,提升社会工作的社会认同,激励鼓舞广大社会工作者在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中更好发挥作用,营造社会工作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活动时间
2021年3月15日至21日。
四、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地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将社会工作宣传作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加强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畅通社会工作参与农村社会治理途径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结合地方实际和社会工作特点,制定活动方案,周密组织实施。鼓励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中国社会工作学会、中社社会工作发展基金会、中国社会工作杂志等单位和地方各级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倡导组织广大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高校社会工作院系、在校师生等,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推动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突出重点。各地民政部门要紧扣宣传主题,号召动员广大社会工作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优势、展现风采、贡献力量。以社会工作助力乡村振兴为重点,全面总结社会工作发展经验,宣传推广好的做法,引导公众支持参与,进一步提升社会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同度;以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服务需求为着力点,科学策划、周密部署社会工作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社会工作专业水平,改善社会工作服务品质;以激励示范和表彰奖励为手段,选树一批政治过硬、躬耕基层、能力突出的优秀社会工作者,报道先进典型、讲述感人事迹,进一步增强社会工作者的使命感和荣誉感,提升社会工作向心力和凝聚力。
(三)务求实效。各地民政部门要紧跟形势、结合实际、面向基层,在方案设计上,要结合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和从业人员等不同群体特点和需求,分群体、分类别进行宣传策划;在活动内容上,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及社会工作政策法规、基本知识、服务项目和作用成效等进行多样化宣传,切实将社会工作宣传普及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品质、满足人民群众服务需求有机结合;在活动形式上,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体作用,创新宣传手段,丰富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范围,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组织优秀项目巡展、社工风采展播、社工故事宣讲、微电影大赛等活动,推动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社会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管理。各地民政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等要求,坚持节俭办活动、科学防控原则,提前做好风险预估和风险防控,选择安全、合理的方式进行活动宣传。鼓励引导各地各单位采取“线上+线下”、“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加强过程监管,力求简朴高效。
各省级民政部门、有关单位要在宣传活动结束后及时做好总结,并于4月5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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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办公厅
2021年2月25日
联系人: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 王铮键,王瑞芳
联系电话:(010)58123107,58123109
传真:(010)58123110